关于评选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十一届“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和第九届“天使之星”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21)工字24号
各单位工会:
为落实全总、市总工会对女职工工作的整体要求,以“巾帼建功”为主题,开展具有女性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岗位创新活动,更好的调动广大女教职工投身医疗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医学部女教职工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医学部第十一届“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和第九届“天使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女教职工之星”评选条件
1、在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献计献策,努力工作,业绩突出。
2、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严谨治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科学管理,精心服务,具有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
4、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服务师生,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能营造民主、和谐、温馨的人际关系。在教育子女、热爱家庭、热爱生活等方面具有女性的优良美德。
(二)“优秀女教职工”评选条件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严谨治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科学管理,精心服务,具有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3、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服务师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营造民主、和谐、温馨的人际关系。在教育子女、热爱家庭、热爱生活等方面具有女性的优良美德。
(三)“天使之星”评选条件
1、 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单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救死扶伤,医德高尚,廉洁奉公,自律性强,对患者一视同仁,诚实守信,能与同行分享知识和经验,团结合作。
2、 热爱护理工作,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护理业务熟练,技术精益求精,熟练掌握各项技术操作,在基础护理、心理护理、病房管理、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健康宣教等方面成绩突出。
3、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待病人耐心、热心、细心,竭尽全力为患者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服务,受到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
4、在各附属医院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并连续3年无差错事故的护士。
二、名额分配
(一)拟评选“女教职工之星”14名,各单位申报1人。
(二)拟评选“优秀女教职工”17名。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单位申报2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医学院、医学部机关、医学部后勤、医学部产业各单位申报1人。
(三)拟评选“天使之星”14名。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单位申报3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各单位申报2人、第六医院申报1人。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1年12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表和纸质版推荐表一式2份,电子版照片2张,事迹材料请加标题内容,同时附一份150字左右先进事迹精简材料,模式参看医学部工会网页“楷模风范”栏目内容)报医学部工会。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箱63155@bjm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82802745
附:“‘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和‘天使之星’”推荐表
表彰奖励
获奖的先进个人将于2022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并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天使之星”评选的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