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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十一届“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和第九届“天使之星”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21)工字24

各单位工会:

为落实全总、市总工会对女职工工作的整体要求,以“巾帼建功”为主题,开展具有女性特点和行业特色的岗位创新活动,更好的调动广大女教职工投身医疗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医学部女教职工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医学部第十一届“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和第九届“天使之星”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女教职工之星”评选条件

1、在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和服务等岗位上献计献策,努力工作,业绩突出。

2、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严谨治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科学管理,精心服务,具有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

4、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服务师生,勇于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能营造民主、和谐、温馨的人际关系。在教育子女、热爱家庭、热爱生活等方面具有女性的优良美德。

(二)“优秀女教职工”评选条件

1、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2、严谨治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科学管理,精心服务,具有较为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

3、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服务师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能营造民主、和谐、温馨的人际关系。在教育子女、热爱家庭、热爱生活等方面具有女性的优良美德。

(三)“天使之星”评选条件

1、 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单位,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救死扶伤,医德高尚,廉洁奉公,自律性强,对患者一视同仁,诚实守信,能与同行分享知识和经验,团结合作。

2、 热爱护理工作,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护理业务熟练,技术精益求精,熟练掌握各项技术操作,在基础护理、心理护理、病房管理、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健康宣教等方面成绩突出。

3、 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待病人耐心、热心、细心,竭尽全力为患者提供温馨、便捷、优质的服务,受到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

4、在各附属医院从事护理工作5年以上,并连续3年无差错事故的护士。

二、名额分配

(一)拟评选“女教职工之星”14名,各单位申报1人。

(二)拟评选“优秀女教职工”17名。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单位申报2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医学院、医学部机关、医学部后勤、医学部产业各单位申报1人。

(三)拟评选“天使之星”14名。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单位申报3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各单位申报2人、第六医院申报1人。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21129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表和纸质版推荐表一式2份,电子版照片2张,事迹材料请加标题内容,同时附一份150字左右先进事迹精简材料,模式参看医学部工会网页“楷模风范”栏目内容报医学部工会。电子版材料请发送邮箱63155@bjmu.edu.cn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82802745

附:“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天使之星”推荐表

  1. 表彰奖励

    获奖的先进个人将于2022年“三·八”节期间进行表彰,并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天使之星评选的管理办法”予以奖励。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