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第五届教代会关于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医学部第五届教代会关于征集代表提案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08)工字69号
经医学部党委会研究同意,医学部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
一、征集提案范围
1、关于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对
医教研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建议方案。
2、关于教育教学工作改革发展,以及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方案。
3、关于加强医学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方案。
4、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建议方案。
5、关于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师德医风建
设,校园、医院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医院、和谐单位的建议方案。
6、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方案。
7、关于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建议方案。
二、征集提案要求
1、代表应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提出有根据、有分析、
有建议的提案。提案要有针对性、代表性,建议和措施要符合党和国
家政策、法律法规,内容要实际、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按照一事一案,由1名代表提出,2名或2名以上的代表附议的要求,
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经各代表团团长审阅,在代表团讨论会后,由各代表团将征集的提案收齐,统一交到医学部工会。
3、各部门上报提案表时,同时将上报提案表用电子邮件发到医学部工会。
联系人:刘穗燕 联系电话:82801480
三、提案的办理
1、提案经教代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阅,符合立案要求的予
以立案。
2、凡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分转医学部各主管领导,经领导批示
后的提案将转交各职能部处,各有关职能部处负责办理落实,并将办理情况向提案人回复,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提案,应向提案人作出解释,符合医学部长足发展的提案应列入管理规划。
3、凡不属立案的提案,将作为工作意见或建议分转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
理答复。
4、对立案的提案,无论是否落实,各承办部门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后的提案表返回医学部工会。
5、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在本次教
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的征集情况以及在下次教代会上报告提案的办理情况。
附:《北京大学医学部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四届教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会代章)
2008年12月10日
北京大学医学部第五届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
北京大学医学部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填 表 说 明
1、医学部教代会代表提案均需填写本表。
2、提案人即提出提案的代表姓名,并填写所在单位,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 3、附议人即提案人提出议案后,需有2名或2名以上的代表附议,并由附议代表亲
自签名。
4、标题请用简明的文字说明,并与提案内容一致。
5、提案内容要求:
(1)要围绕医学部建设发展的大政方针、重要事务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2)提案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严肃认真,言之有据为原则,避免“道听途说”或“据反映”之类内容;
(3)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要清晰准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4)针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要提出建议、办法和要求,力求具有可操作性。
6、提案要一事一案,切忌一案多事。
7、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提案;
(2)不属于医学部或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
(3)未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提案;
(4)缺乏可操作性建议和要求的提案;
(5)涉及提案者自身或他人个别问题的提案;
(6)医学部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务;
(7)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提案。
8、请用计算机打印填写。
9、下载、打印和复印时请保持本表格式,用A4纸左侧装订。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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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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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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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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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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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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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团
团长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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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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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委员会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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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领导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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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答复或落实意见(请转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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