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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工会关于评选2017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7)工字22号

各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改革发展,发挥工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教职工的作用,弘扬广大职工爱岗敬业、勤于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大力宣传优秀集体和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促进北大医学的创新发展。经医学部工会办公会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医学部工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一)模范工会委员会2个

(二)工会工作先进单位3个

(三)特色工会工作奖9个

(四)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5个

(五)模范工会小组17个

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2个;其他单位各1人。

(六)先进群体协会5个

(七)模范工会主席2名

(八)教职工之友31名

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各2人;其他单位各1人。荣获2017年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13个系室主任直接推荐为教职工之友。

(九)优秀工会工作者38名

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4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基础医学院、机关各3人;药学院、公卫学院、公教部、后勤各2人;护理学院、产业各1人;医学部工会1人。

(十)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39名

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4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基础医学院、机关、后勤各3人;其他单位各2人。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模范工会委员会

1、在本届教代会、工代会期间获过此项荣誉的院级工会不再参评;

2、拟申报单位按照《2017年医学部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表(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得分须在85分以上。

(二)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1、在本届教代会、工代会期间获过此项荣誉的院级工会不再参评;

2、拟申报单位按照《2017年医学部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表(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得分须在80分以上。

(三)特色工会工作奖

1、医学部工会系统各院级工会;

2、在民主建设、职工教育、文体工作、福利工作、女工工作、提案工作、建家工作、理论调研、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一定成绩者,申报单位依据本单位工作中的突出特点,自行选择申报

(四)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

1、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的领导和工会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2、恪守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工会、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体成员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工作创新意识;

4、在本届教代会、工代会期间未获过此项荣誉的医学部及各院级教代会、工会专委会。

(五)模范工会小组

1、激励引导会员爱岗敬业,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

2、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热心为会员办实事、送温暖,凝聚力强;

4、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工作有活力;

5、未获过此项荣誉的医学部工会系统分工会、工会小组;

6、北京大学模范工会小家不再参与模范工会小组的评选。

(六)先进群体协会

1、制定了本年度活动计划,并坚持开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在职工群众中产生了一定影响;

2、积极配合本单位工会的相关活动,为活跃教职工生活做出了积极贡献;

3、曾代表医学部或本单位参加过北京市或高校系统及卫生系统组织的竞技比赛或文艺演出的优先推荐;

4、在活跃校园、医院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在本届教代会、工代会期间未获过此项荣誉的医学部工会或各院级工会注册登记的群体协会。

(七)模范工会主席

荣获“模范工会委员会”单位的主席或常务副主席(限报1人)。

(八)教职工之友

1、对学院、医院以及科室的建家工作、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给予大力的支持和积极的参与;

2、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为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3、积极关心和支持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为工会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

4、在职工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5、在本届教代会、工代会期间未获得此项荣誉的院、系(科、室)行政领导。

(九)优秀工会工作者

1、医学部工会系统工会组长(含)以上的专兼职干部;

2、注重学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理论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能够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

3、关心、维护教职工的利益,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本单位会员的信赖;

4、顾全大局,积极落实上级工会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5、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作业务,积极撰写工会工作论文或参与工会工作的调研课题;

6、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

(十)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医学部工会系统普通会员,不含工会干部(两级教代会代表优先考虑);

2、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奉献、勤奋努力,具有较高的群中威信;

3、维护大局,团结同志,协助工会组织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

5、积极参加《在职工住院、重大疾病、女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投保等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带头作用。

注:模范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特色工会工作奖三个奖项不得同时参评。

三、评选办法

(一)模范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1、请拟申报单位按照《2017年医学部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表(试行)》进行自评,模范工会委员会得分需在85分以上,工会工作先进单位得分需在80分以上方可申报;

2、达到申报条件的单位,撰写2017年工会工作总结(含院级教代会工作内容)、填写《模范工会委员会申报表》或《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上报医学部工会;

3、医学部工会组织申报单位进行汇报(8分钟),由工会委员会评审确定“模范工会委员会”名单。

(二)特色工会工作奖

1、拟申报单位填写《特色工会工作奖申报表》上报医学部工会;

2、由医学部工会组织进行初评,经医学部工会委员会审议确定“特色工会工作奖”名单。

(三)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

拟申报专委会撰写2017年工作总结、填写《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申报表》,附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上报医学部工会,并提供两张活动照片,由医学部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四)模范工会小组

1、按照名额分配,由基层单位组织推荐,填写《模范工会小组申报表》,并提供两张小组活动照片,上报医学部工会;

2、医学部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经医学部工会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模范工会小组”名单。

(五)先进群体协会

1、医学部文体工作委员会组织申报协会进行汇报评选,并上报医学部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

2、申报协会需填写《先进群体协会申报表》,提交2017年工作总结。

(六)模范工会主席

获模范工会委员会单位的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限报1人),获模范工会主席称号。需提交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

(七)优秀教职工之友

1、按照要求,由基层单位组织推荐,并填写《优秀教职工之友申报表》上报医学部工会;另外需提交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

2、医学部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经医学部工会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教职工之友”人选。

(八)优秀工会工作者

1、按照名额分配,由基层单位组织推荐,并填写《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上报医学部工会;

2、医学部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经医学部工会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优秀工会工作者”名单。

(九)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按照名额分配,由基层单位组织推荐,并填写《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上报医学部工会;

2、医学部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经医学部工会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确定“优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

四、表彰奖励

以上奖项将在医学部工会系统2017年表彰会上进行表彰,并予以相应的奖励。

五、时间安排

1、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30日前将各项评优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上报至医学部工会,申报表电子版。

2、2018年1月5日(周五)下午2:30在医学部工会教职工活动中心召开医学部工会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相关奖项。

3、2018年1月中旬在医学部跃进厅四层多功能厅,召开医学部工会系统2017年表彰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梁雁、胡畔

联系电话:82801256  

电子邮箱:liangyan5029@126.com

       

《2017年医学部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表》及各类奖项登记表在工会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