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
发布日期:2018-10-23
北大医学部(2018)工字23号
各单位工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第32号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京教工〔2014〕39号)、《事业单位工会工作条例》(总工发〔2018〕26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关于筹备召开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党发﹝2018﹞68号)、《关于选举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北大工发﹝2018﹞22号)精神,经医学部工会讨论,报医学部党委同意,决定各院级工会在选举产生医学部第七届教职工代表暨第十二次工会会员代表的基础上,经院级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产生北京大学“双代会”代表。
请各选举单位于11月2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并将北京大学“双代会”当选代表登记表、汇总表的纸质版、电子版以及当选代表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报医学部工会。邮件主题为“单位+双代会代表”,登记表和证件照的文件名均为当选代表姓名。
联系人: 张凤云 梁雁
电 话:82802745 82801256
邮 箱: fyzhang@bjmu.edu.cn
附件1: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医学部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附件3:北京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九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汇总表
医学部工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