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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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北京市教育工会开展“全国和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复验工作”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1)工字 26号

第一医院工会、肿瘤医院工会: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和北京市模范职工之家复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市教育工会决定在2011年10月—12月对获得全国和北京市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高校进行复查验收,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复验准备工作。

一、         复验对象

2009年(含)以前所有获得全国和北京市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高校进行复查验收。医学部复验的单位有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工会,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工会。

二、         复验工作程序

1、请验收单位于 7月30日 前将申报“全国和北京市级模范职工之家” 复查验收的请示(1式2份)和复验申请表(1式3份)(纸版和电子版)上报医学部工会。

2、验收单位应对照《北京市高等学校工会建设模范职工之家考核标准》(附件二)撰写自查报告(附件三),总结近三年来学校(医院)工会工作情况,于 7月30日 前上报医学部工会。

3、2011年10月——11月,复验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入校(医院)考察。考察时间为半天,考察方式包括听取学校汇报、召开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实地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

三、评选“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建设单位”

请各单位于7月30日前将“关于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建设单位”的申请(1式2份)上报医学部工会。

2011年12月,复验领导小组将听取申报单位(须复验合格)主席的陈述及答辩。陈述时间15分钟+PPT。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