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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工会关于评选201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0)工字 47

 

 

各单位工会:

为充分调动广大工会会员在医学部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表彰2010年在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经医学部工会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模范工会委员会、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群体协会、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会员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模范工会委员会

(一)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

1.申报模范工会委员会需依照“2010年医学部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表”(试行)附件1,进行自评,得分在85分以上方可申报。

2.已获模范工会委员会的单位不再参加申报。(本届委员会内)

3.本次评选由医学部工会办公会讨论确定初选名额,工会委员会表决通过;

(二)其他事项:

1. 拟评选2个模范工会委员会;

2.获模范工会委员会的单位,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限报1人),同时获模范工会主席称号;

3.获模范工会委员会的单位,不再评选突出工作奖(本届内已获模范工会委员会的单位,本年度可获两项突出工作奖,其余单位可获一项突出工作奖);

二、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

(一)评选范围:

医学部工会、教代会及各单位工会、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委员会

(二)评选条件:

1.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领导和工会组织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2.全体成员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工作创新意识;

3.恪守工作职责,出色完成工会、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申报参选的工作委员会除填报 “评优登记表”以外,还要上报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2010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评选办法及评选名额:

1.采取自愿申报的办法;

2.经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听取汇报后投票表决;

3.共评选5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三、先进群体协会

(一)评选范围:医学部工会及院级工会组办的群体协会。

(二)评选条件:

1.已在医学部工会或各院级工会注册登记的群体协会;

2.制定了本年度活动计划,并坚持开展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在职工群众中产生了一定影响;

3.积极配合本单位工会的相关活动,为活跃教职工生活做出积极贡献;

3.曾代表医学部或本单位参加过北京市或高校系统及卫生系统组织的竞技比赛或文艺演出的优先推荐;

4.在活跃校园、医院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申报参选的协会除填报“评优登记表”以外,还要上报本年度活动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由医学部文体工作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进行投票评选;

2.共评选5个先进群体协会;

四、优秀工会工作者

评选条件:

1.工会组长以上的专兼职干部;

2.注重学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理论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能够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有效开展工会工作;

3.关心、维护教职工的利益,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本单位会员的信赖;

4.顾全大局,积极落实上级工会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5.热心工会工作,熟悉工作业务,积极撰写工会工作论文或参与工会工作的调研课题;

6.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推荐名额:

1.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4人;

2.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基础医学院、机关各3人;

3.药学院、公卫学院、公教部、后勤各2人;

4.护理学院、产业各1人;

5.荣获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称号的单位,1人直接获优秀工会工作者;

五、优秀会员

评选条件:

1.只限普通会员(两级教代会代表优先参考);

2.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奉献、勤奋努力,具有较高的群中威信;

3.维护大局,团结同志,协助工会组织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

5.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带头作用;

(二)推荐名额:

1.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4人;

2.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基础医学院、机关、后勤各3人;

3.其他单位各2人;

六、教职工之友

(一)评选条件

1.限各院级行政管理部门的中层以上领导;

2.积极参加工会活动,重视学院、医院的文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

3.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条件;

4.积极关心并支持工会工作;

5.在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二)推荐名额

1.六所医院各推荐1人;

2.各学院、公共教学部各推荐1人;

2.医学部工会推荐1人;

3.共评选12名;

七、各项评优登记表务必于2010年12月30 日前报送医学部工会。

注:登记表可在工会网页上下载(北医网页校园文化工会网页下载专区)

 

联系人:梁雁

电话:82801256 

邮箱:liangyan5029@126.com

 

北医教育工会

                                                2010 年12月2

 

附:附件1(请在工会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                 2010年度医学部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指标表

 

指标名称

主要检查内容及标准

自评分

1.贯彻与落实各级会议精神(15分)

1.1 及时向党委汇报医学部工会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医学部教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5分)
1.2 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组织会议精神,并出台相关文件。(5分)
1.3 党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会工作,每学年至少两次。(5分)

 

2.教代会建设(15分)

2.1本年度召开院级教代会;(5分)

2.2教代会代表培训1-2次、提案答复落实率90%;(3分)

2.3本单位代表参加医学部教代会出席率80%以上(2分)
2.4本单位涉及教职工权益重大事项的决策、规章、条例等经教代会审议通过;(5分)

 

3.经费上解(10分)

3.1 2010年度足额完成工会经费收缴上解任务。(10分)

 

4.宣传信息上报(15分)

4.1 及时开展会员信息采集工作,数据准确,采集率达到90%以上(以2009年上报市总年统计会员数、涵盖法人单位数为基数);会员京卡办理率1000人以上单位达到40%以上,1000人以下单位达到50%以上.(2分)
4.2认真完成报刊订阅指标。(5分)

4.3医学部工会网站和《教工之声》采用本单位信息稿件,1000人以上每年刊登10篇以上,照片10张,会员稿件2篇以上;1000人以下每年刊登稿件5篇,照片5张,会员稿件1篇。(8分)

 

 

5.自身建设(15)

5.1一年召开工会委员会2次以上(2分)

5.2上报论文、调查报告各1篇,参加市教育工会和医学部工会优秀论文和调查报告评选(4分)

5.3院级单位至少有1个科室荣获北京大学模范职工小家称号。(3)

5.4参加医学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取得名次。(3)推荐参加北京市青教比赛取得名次。(3)

 

6.福利、保险工作(10分)

6.1积极开展职工互助保险,在职职工“女工特殊疾病”和“重大疾病”互助保险达到60-70%者(5分),70-80%者(6分),80%以上者(7分)。

6.2参加医学部保险知识竞赛取得名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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