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关于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2015、2016年度工会...
根据《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的通知》(京工办发〔2017〕9号)的要求,医学部工会决定开展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为保障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的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北京市群团改革精神和巡视整改要求,按照《北京市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京工办发〔2016〕69号)的要求,做好医学部工会经费资产的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是医学部工会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问题;在经费收缴、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纠正管理中存在的法纪意识淡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建立起规范工会经费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组织机构
医学部工会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由医学部工会财务部、办公室(资产管理)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工作组组长由医学部工会常务副主席刘穗燕担任。监督检查工作组设在海淀区学院路38号,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205房间。
联系人:梁雁 联系电话:82801256
三、工作安排
(一)筹备阶段(2017年3月23日-3月28日)
召开筹备会议,成立监督检查工作组,确定工作方式,进行集中分析,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检查时间、范围、内容等;召开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会并进行相关培训。
(二)自查阶段(2017年3月28日-2017年3月31日)。要在3月30日之前完成自查上报工作,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实填报,立查立改,建立工会经费资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三)迎接检查阶段(2017年4月-2017年6月)。根据市总工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市总通知准备迎接检查。
(四)整改和建章建制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0月)。医学部工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同时,要做好建章建制工作,针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其成因,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健全工会经费资产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监督检查工作基本结束后,要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市总监督检查办公室。
四、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检查的范围和内容是2015、2016年度工会经费资产管理情况。
(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1.工会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包括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大额资金审批制度、经费支出监督检查制度等。
2. 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否执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机制。
(二)工会经费收入管理情况
1.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是否全部纳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账。
2.是否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是否有截留。
3.税务代收、财政代缴的工会经费,是否做到及时与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定期检查对账。有无收入不入账,设立“小金库”问题。
4.工会经费(筹备金)的管理核算是否符合全总相关规定。
(三)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情况
1.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方面,是否存在违纪问题,是否严格执行全总关于经费使用的“八不准”。有无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等问题。是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按照会议、差旅、培训、国内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和外宾接待规定执行,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有无转嫁或摊派相关费用等问题。
2.在执行《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落实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京工办发〔2015〕6号)中,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节日慰问品;有无违反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和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的问题;有无违反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奖励的问题;有无违反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3.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购买服务或货物是否按规定招投标和执行集中采购。
4.对下补助和返拨基层工会的经费是否及时到位,有无截留、挪用现象。
5.本级收到的财政补助、回拨补助、专项补助、救灾补助等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改变资金用途的问题。
6.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贪污、挪用、白条抵现、虚报冒领、公款违规转私人账户、涂改伪造银行对账单,以及转移、隐匿资金等问题,是否存在“小金库”。
7.发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涂改伪造发票、使用假发票等问题。
(四)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是否严格遵守《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执行本级工会年度预算,有无超预算,无预算开支现象;追加、调整预算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重大开支项目是否经过本级工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五)工会会计管理工作情况
1.会计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会计岗位是否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职责权限分明。
2.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有无违规问题。会计档案、票据、财务专用章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3.现金管理是否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存款管理是否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有无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将基层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等问题。
(六)工会经审工作情况
1.经审会规范化建设日常工作情况。
2.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七)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重大建设项目、资产处置、不动产变化等项目批准文件及协议资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履行报批程序。
2.年度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3.工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成立财务、经审、资产等部门参加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抽调得力人员具体负责检查工作。医学部工会主席对监督检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严肃财经纪律
对于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凡是依法立行立改,工作态度认真,可从轻处理;对严重违法乱纪的,特别是抵制检查、顶风违纪、转移资金、突击花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重视举报工作
医学部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监督检查工作的信访举报,并建立信访督办制度。做到件件有登记、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严惩不贷,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
(四)强化工作督导
医学部工会要在本级及下级工会组织内部开展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力争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查处问题整改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