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分工会、工会小组建设的意见

北大医学部(2012)工字42

各单位工会:

随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工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工会工作的领域、对象和工作方式对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会小组作为最基层的工会组织,与职工联系最为紧密,最能直接地了解和反映职工的诉求,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督促解决人”。为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民主、教职工信赖的要求,各院级单位要选好配强工会组长,更好地发挥工会组长在基层工会组织中的作用,并落实好工会组长的待遇。

一、选好工会组长。各院级工会要把选好工会组长作为分工会、工会小组建设和工会活力发挥的基础。工会组长应是科室工作中的骨干成员,热爱工会工作,在科室活动中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和科室成员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科室全体会议通过,报院级工会批准。

二、  建立工会组长培训管理制度。各院级工会要从建设高素质

的工会干部队伍出发,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组织为基础,加强对工会组长开展工作的指导,不断增强工会组长的工作能力,活跃基层,使工会工作真正做到结合本部门实际,服务科室发展,不断开创工会工作的新途径,院级工会对工会组长每年培训1-2次,换届后应进行集中培训1次。

三、工会组长应视为科(系)室核心组成员。为推动科(系)室建设和发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组织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为科室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营造和谐氛围,要充分发挥好科(系)室工会组织作用,工会组长应能够源头参与科室建设规划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四、院级工会要落实好工会组长的工作补贴。当前工会工作任务繁重,工会组长多为兼职,工作十分辛苦,要更加关心和爱护基层工会干部,要保护和调动好工会组长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工会组织中的重要作用,各院级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对工会组长进行适当的工作补贴,没有条件落实工会组长补贴的单位,应在工作量及工作考核方面予以体现,落实好工会组长的待遇。

五、工会组长要以建设职工小家为统领,积极组织开展工会小组工作。工会小组要在院工会的指导下,围绕科室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院工会对工会小组的工作要做到有要求、有指导、有检查,定期组织工会小组交流工作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

请各院级工会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更好地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协调解决好工会组长的待遇问题。医学部工会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更好地促进基层工会干部队伍的建设。

 

        医学部工会

        20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