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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的意见

  北大医学部(2011)工字1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高等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京教工【2009】59号文件)和《北京大学医学部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结合当前医学部各单位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这对于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都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和改进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也是充分发挥和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院指导思想的体现。院级教代会丰富了基层民主管理的形式和内容,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扩大基层民主具有重要的作用。当前在深化教育教学、医药卫生改革发展中,各项改革的深入实施、院级单位管理体制的建设发展迫切需要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院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保障教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院级党政通过教代会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党政的主张转化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决策和自觉行动,更有助于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和改进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院级教代会代表培训制度

1、各单位每年至少一次对代表进行培训。

2、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专题与常规相结合的原则。

3、培训内容应包括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义务、如何当好代表、如何提出有建设性的提案等;也可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对代表进行本单位改革建设发展情况的培训,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国家学校的法律规章、国际国内形势等方面的内容。

4、培训方式可采用讲座、报告、学习讨论和经验交流等形式。

(二)规范院级教代会召开程序

1、 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为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院工会每年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院级教代会议题初步意见和工作方案,经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报院教代会常设主席团通过。

3、认真履行召开教代会的报批手续。

(三)做好院级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

1、每年度院级教代会应由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全体教代会代表征集提案。

2、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提案后,应及时登记、分类、整理,并对提案进行审理、立案。

3、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立案的提案报送院领导阅批;院领导提出意见后,发送各承办部门答复或落实。

4、承办部门根据提案的案由制定落实方案,期间院工会和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处理情况要进行检查和督促。

5、在下一届教代会召开之前,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落实的要说明理由,并征求提案人意见。

6、提案工作委员会要向大会报告上一次会议提案落实情况。

(四)确定代表讨论审议的重要议题

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院、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为保证教代会四项职权的有效落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涉及医院、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本单位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岗位聘任、职称评定、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方案、规章制度等,每次会议至少有一项内容提交教代会代表审议通过。

(五)院级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

详见《关于北京大学医学部院级教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工作意见》

(六)院级教代会名称及会标

确定院级教代会的名称和会标应严肃规范、不可随意设置,也不应与其他会议合并使用。应使用“××××学院(医院)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标。对于院级单位表彰先进、总结工作等事项,可以纳入院级教代会会议议程,但不宜在教代会会标上体现。

(七)院级教代会资料、情况汇总

    教代会召开之后应及时汇总教代会资料,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并于两周之内,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院级教代会情况报告表》交至医学部工会备案;若院级教代会换届还须在会议召开之前一个月内向医学部工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会后单独报送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告。

(八)院级教代会常设主席团闭会期间应履行职责

各单位在院级教代会闭会期间,对于临时出现的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院级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应及时讨论协商处理。

三、党政工形成合力,加强和改进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

    加强和改进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是促进院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有效保障,是更好地保障院级教代会在职权范围内发挥作用的体现。院党委要切实加强对院级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教代会工作汇报,并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院工会要在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切实加强教代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规范教代会制度,全面推进院级教代会制度建设;院行政要积极支持和保障院级教代会切实落实各项基本职权,认真执行院级教代会决议,及时落实代表提案,为院级教代会提供人财物等必要条件。通过院级教代会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强化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解决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使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促进本单位民主建设的不断提升,真正实现依靠广大教职工群策群力,促进医教研、管理、服务等工作的不断改进和发展。

 

附:《北京大学医学部院级代会情况报告表》 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1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