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后勤、产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能,充分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助力一流医学教育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医学部工会决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医学部本部开展以“和谐北医、温馨关爱”为主题的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困难职工是指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会员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账单复印件)或病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因长期患病,失去工作能力,生活负担加重在家休养的教职工(工会会员),病假半年以上,且子女在上学期间(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人事部门证明、二级工会证明);
遭受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北京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850元)的职工家庭(需提供夫妻双方工资证明;夫妻双方无兄弟姐妹,父母无工作、无收入并长期和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需附二级工会证明);
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帮扶救助条件的。
二、送温暖慰问标准和数量
1. 送温暖补助标准:参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视困难职工具体情况每人补助500~2000元不等。
2. 送温暖补助人员数量:由各二级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3. 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暂行规定》要求,已经获得过送温暖补助的职工不能因相同的原因再次申报送温暖补助。
三、送温暖慰问工作安排
1. 工会小组申报。各工会小组在认真调查摸底、了解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的基础上,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工会提出申请送温暖补助的生活困难职工名单和申报理由。
2. 二级工会审核。各二级工会对各工会小组上报的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经二级工会委员会研究后,确定本单位申报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名单,并按照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12月26日前报医学部工会福利部。
3. 医学部工会审批。医学部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送温暖补助名单和慰问金额,将名单和补助金上报医学部工会审批后发至各院级工会。
4. 广泛开展慰问。医学部工会和各二级工会根据工作安排,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落实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慰问工作。
四、工作要求
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北京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摸清情况,实事求是地把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汇总上报。
1. 对困难职工进行送温暖补助,本着实事求是,扎实工作的原则,真正使活动收到实效,使困难职工得到相应补助。
2. 开展慰问活动时,不仅要从生活上照顾,还要注意从思想上、心理上关心,并注意发挥工会小组的作用。
3. 建议各二级工会根据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进行相应配套补助工作,提高送温暖慰问覆盖面,从而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6年12月5日
附件1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困难职工送温暖补助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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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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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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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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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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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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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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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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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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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家庭困难情况 |
重大疾病附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账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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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工会意见 |
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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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工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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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困难职工送温暖慰问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位 |
致困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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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单位工会主席(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