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工会关于开展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工作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4)工字36号
各学院(部)、机关、后勤、产业工会:
根据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妇厅字〔2014〕62号)精神,为更好地引领激励医学部女教职工为医学部各项事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再建新功,做好医学部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单位工会可推荐1名巾帼建功标兵候选人,医学部将择优向上级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全国妇联将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巾帼建功标兵1000名。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积极参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个人。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弘扬“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工作成绩突出。原则上应已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4.优先推荐一线女教职工。司局级及以上的女性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全国评选要求处级干部比例不得超过20%。
四、推荐程序
1.基层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推荐,各单位要充分发动职工群众参与到推荐候选人工作之中,候选人要认真填写《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经院级工会盖章后,于2015年1月6日前上报医学部工会,电子版发至byghzjb@163.com。
2.组织评审:召开医学部工会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审,初步确定1名推荐人选。
3.会议确定:医学部工会将1名推荐人选上报医学部党委,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最终确定1名推荐人选。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易慧
联系电话:82802745
电子邮箱:byghzjb@163.com
附件:《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