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工会关于评选200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医学部工会关于评选200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
北大医学部(2008)工字72号
各单位工会:
为了表彰在2008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通过评比表彰达到推动工作,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的目的。经北医教育工会研究,决定开展评选先进工会委员会、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群体协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建家工作单项奖的活动。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会委员会评选条件、办法及其他事项
(一)评选条件:
1.在构建和谐学院、医院的工作中做出了明显成绩;
2.教代会四项职权落实到位,认真办理代表提案。教代会、工代会按时换届,按时召开;
3.认真解决和协调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并较有成效;
4.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
5.认真落实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并出色完成任务;
6.全体工会干部(含兼职工会干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共同进取;
(二)评选办法:
1.申报单位由医学部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投票评选,半数(含)以上通过皆可当选;
(三)其他事项:
1.获本年度先进工会委员会的单位,工会主席或常务副主席(限报1人),同时获模范工会主席称号;
2.获本年度先进工会委员会的单位,不再评选建家工作单项奖;
3.2004年、2005年、2006、2007年已获此奖项的单位不再申报;
二、建家工作单项奖评选原则
由于医学部工会系统整体建家水平近年来迅速提高,各单位建家内容均呈现出了较高水平,已基本实现了以设立建家工作单项奖促进整体建家的目的,为此,建家工作单项奖的评选原则改为:择其各单位最突出的一项建家工作给予表彰。由医学部工会各部门参考量化结果,提出初选意见,提交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三、先进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评选范围、条件、办法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工会、教代会下设的专门工作委员会。
(二)评选条件:
1.积极协助配合工会、教代会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2.全体成员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
3.恪守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会、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申报参选的工作委员会除填报 “评优登记表”以外,还要上报该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2008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评选办法及评选名额:
1.由申报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后,经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投票表决;
2.共评选5个专门工作委员会;
四、先进群体协会评选范围、条件、办法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医学部工会及院级工会组办的群体协会。
(二)评选条件:
1.已在医学部工会或各院级工会注册登记;
2.制定了本年度活动计划,并常年坚持活动;
3.曾代表医学部或本单位参加过北京市或高校系统及卫生系统组织的竞技比赛或文艺演出的优先推荐;
4.在活跃校园、医院文化,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申报参选的协会除填报“评优登记表”以外,还要上报本年度活动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1.由医学部文体工作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初选推荐,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2.共评选5个先进群体协会;
五、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1.工会组长以上的专兼职干部;
2.注重学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理论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思想政治水平及工作艺术明显提高;
3.关心、维护教职工的利益,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本单位会员的信赖;
4.顾全大局,积极落实上级工会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5.热心工会工作,熟悉工作业务,能结合本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
(二)推荐名额:
1.获北京大学模范教工之家以上称号,6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5名,6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4名;
2.获北京大学先进教工之家称号,6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4名,600人以下单位推荐3名;
3.其他单位推荐2名;
4.医学部工会推荐1名;
六、优秀会员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条件:
1.热心工会工作的会员;
2.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利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
3.维护大局,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5.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到带头作用;
(二)推荐名额:
1.获医学部模范教工之家以上称号,6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4名,600人以下的单位推荐3名;
2.其他单位推荐两名;
七、各项评优登记表务必于2009年1月10 日前报送医学部工会。
联系人:王金华 电话:82801256
注:登记表可在工会网页上下载(北医网页→校园文化→工会网页→下载专区)
北医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