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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办理《2009年度专项基金》的通知

 

 

关于申请办理《2009年度专项基金》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09)工字13

 

各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鼓励和支持基层工会开展有特色的活动,请各单位按照《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始申请办理专项基金工作。具体办法见附件。

联 系 人:刘穗燕   

联系电话 :82801480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09313

 

 

附:1、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2、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

 

 


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鼓励和支持基层工会开展有特色的活动,更好地实现围绕中心、服务教职工的宗旨,医学部工会特设立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  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是经医学部工会办公会批准成立的,“基金”隶属于医学部工会,每年投入10万元人民币,资助二级工会开展专项活动。

第三条  “基金”对医学部各二级工会开展专项活动提供资助,鼓励工作创新,扶持自身发展,通过二级工会申报,医学部工会审定后,按照本管理办法拨款到位。

第二章   基金申请

第四条  医学部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会工作的建设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遵循厉行节约,实事求是,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每年3月按规定格式填写《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并向医学部工会提出资助申请。

第五条  医学部工会依照年度整体工作计划,本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学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评议审定。

第六条  专项基金开支范围包括各二级工会组织开展的精品或创新活动,学习培训,对外交流,自身建设费等。每年资助各单位一个项目。

第七条  申请单位根据上述项目撰写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申报理由,项目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和详细经费预算,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上报医学部工会。

第八条  医学部工会收到二级单位申请表后,由医学部工会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及时向二级单位反馈意见。

第九条  医学部工会根据申请项目情况,本着统筹考虑,重点支持的原则,确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额度。资助额度范围为1000-10000元人民币。

第十条  获得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资助的单位,医学部工会将视其项目开展情况,以相应的方式进行拨款。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一条  “基金”遵守医学部工会的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建帐,年度预决算向医学部工会办公会通报。

 

第十二条  基金下拨后,二级工会应严格按照预期目标和实施方案组织落实,不得擅自改变基金用途,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医学部工会通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医学部工会对基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若在专项基金使用上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基金拨款,并取消相关单位五年内申请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请报告格式见《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医学部工会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07年11月9日

 

 

 

 

 

 

 

 

 

附件:

 

 

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负 责 人: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制

 

 

单位名称

 

会员人数

 

项目名称

申报理由

 

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经费预算和申请经费

 

基层单位工会意见

 

 

签字盖章:

基层单位党委意见

 

 

签字盖章:

医学部工会意见

 

 

签字盖章: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