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2009年度专项基金》的通知
关于申请办理《2009年度专项基金》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09)工字13号
各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提升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鼓励和支持基层工会开展有特色的活动,请各单位按照《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始申请办理专项基金工作。具体办法见附件。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附:1、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2、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
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鼓励和支持基层工会开展有特色的活动,更好地实现围绕中心、服务教职工的宗旨,医学部工会特设立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第二条 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是经医学部工会办公会批准成立的,“基金”隶属于医学部工会,每年投入10万元人民币,资助二级工会开展专项活动。
第三条 “基金”对医学部各二级工会开展专项活动提供资助,鼓励工作创新,扶持自身发展,通过二级工会申报,医学部工会审定后,按照本管理办法拨款到位。
第二章 基金申请
第四条 医学部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会工作的建设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遵循厉行节约,实事求是,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每年3月按规定格式填写《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并向医学部工会提出资助申请。
第五条 医学部工会依照年度整体工作计划,本着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学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评议审定。
第六条 专项基金开支范围包括各二级工会组织开展的精品或创新活动,学习培训,对外交流,自身建设费等。每年资助各单位一个项目。
第七条 申请单位根据上述项目撰写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名称,申报理由,项目预期目标、实施方案和详细经费预算,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上报医学部工会。
第八条 医学部工会收到二级单位申请表后,由医学部工会办公会研究审定,并及时向二级单位反馈意见。
第九条 医学部工会根据申请项目情况,本着统筹考虑,重点支持的原则,确定是否给予资助,及资助额度。资助额度范围为1000-10000元人民币。
第十条 获得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资助的单位,医学部工会将视其项目开展情况,以相应的方式进行拨款。
第三章 基金管理
第十一条 “基金”遵守医学部工会的有关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建帐,年度预决算向医学部工会办公会通报。
第十二条 基金下拨后,二级工会应严格按照预期目标和实施方案组织落实,不得擅自改变基金用途,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医学部工会通报基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 医学部工会对基金使用情况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若在专项基金使用上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基金拨款,并取消相关单位五年内申请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请报告格式见《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附件)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由医学部工会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附件:
医学部工会专项基金申请表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负 责 人: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制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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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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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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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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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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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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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和申请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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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工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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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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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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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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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工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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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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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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