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08)工字14号
各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完善职工的互助保障体系,规范发展工会系统职工互助互济活动,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原有保障型业务的基础上进行了重新调整。经过调整修订后拟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子女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特要求各级工会组织提高对开展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实施互助保障工作,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根据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通知,召开了各医院、学院、机关、后勤、公教部、产业工会保险工作人员会议。根据北医系统职工特点,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职工保险工作,今年上半年重点组织《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互助保障计划。加入《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内容要求、时间已在2月26日下发的通知中做了说明。现就加入《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申请加入。
二、新会员每人一次性交纳10元会费(由医学部工会承担)。
三、参加本计划的规定:
(1)、本计划互助保障期为三年。
(2)、互助费的标准为90元。
(3)、每名会员最多可以参加二份本计划。
四、参加此保障计划的职工请在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下认真阅读《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手册。
五、凡参加过《女工安康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的职工,报名时请带原有保险卡、保费、二代身份证,新加入职工带保费、二代身份证在各自单位工会办理报名手续。
六、报名时间:2008年4月2日前。
七、各工会使用Excel制表,版心为A4纸规格。
八、各单位工会在作表登记时有保险卡号在前,无保险卡号在后。
九、请各单位工会将电子版登记表,文字文档各一份及保金在2008年4月8日前送交医学部工会。逾期不予办理。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