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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学部(本部)事业编制工会会员会费代缴代扣办法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2)工字15号

各单位工会: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会法》相关规定,完善工会组织会员会费收缴制度,根据医学部(本部)现行工资管理情况,参照北京大学工会会费收缴办法,经与医学部计财处、人事处研究决定,工会会员会费由医学部计财处每年4月从会员工资中一次性扣除(扣除当年1-12月会费)。自 201211日起 实行。

医学部工会按原分配办法将全部会员会费转入本单位工会账户,由院级工会开展活动使用。当年退休职工享受会费缴纳期间工会各项职工福利和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为了保证20124月能顺利完成代缴代扣工会会费工作,请各单位工会认真统计好本单位20123月份会员名单(带工资号,用电子版),在 2012328日前 上报医学部工会。

联系人:刘亚红

电话:82805776

邮箱:yahong1256@126.com

附件医学部(本部)事业编制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2323

 

 

医学部(本部)事业编制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办法

 

为了完善工会会员会费收缴制度,参照北京大学工会会费收缴办法,经研究决定,医学部事业编制工会会员会费由计财处根据工会核准后的会员名单,每年4月份从会员工资中一次性代扣(扣除当年1 -12月会费),扣除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档案工资)收入0.5%的会费,代扣回的会费,经工会确认后由计财处通过汇款方式全额返回工会银行账户。

本办法自 201211日起 实施。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