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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北京大学女教授协会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首都女教授协会章程》和北京大学党委的工作安排,我校拟成立北京大学女教授协会。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在职女教职工均可自愿成为首都女教授协会北京大学分会(以下简称女教授协会)的会员。为顺利开展我校女教授协会工作,拟定于近期召开女教授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现就推荐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会议代表名额为131名,其中教学单位代表111名。理事候选人名额为59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候选人条件

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女教职工,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2.在本单位发挥骨干作用,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望,在所从事领域有较大影响;

3.热爱女教授协会工作,能积极反映广大女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三、推荐办法

女教授协会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采取组织推荐方式产生。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充分征求本单位女教授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附件中规定的名额推选出本单位的会员代表及理事候选人。请各教学单位推荐一线教师。

2、请通知相关同志于3月20日(星期二)中午12:00之前报送附件2:《北京大学女教授协会会员代表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校工会107(老生物楼一层)。电子版报送至邮箱wangweifei@pku.edu.cn,主题请注明:女教授。

3、女教授协会代表大会将于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经济学院东旭学术报告厅(经院603室)召开,请会议代表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联系人:王维斐     联系电话:62751276。

附件:

1.《北京大学女教授协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北京大学女教授协会会员代表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2.《北京大学女教授协会会员代表登记表》 1.《北京大学女教授协会代表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