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工会关于开展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8)工字15号
各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工会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努力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教工〔2016〕2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工会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7〕50号)、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系统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医学部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在医学部本部工作满5年的工会会员,优先考虑以下人员:
1.近三年受到北京大学及上级组织表彰的教职工会员;
2.近三年受到医学部及医学部工会表彰的教职工会员;
3.近三年参与援藏、援疆等支边工作的教职工会员;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应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岗位的一线教职工会员;
5.从事有毒有害职业的教职工会员;
6.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教职工会员。
二、名额分配
1.2018年,医学部工会组织100名医学部工会系统教职工会员进行疗休养(分两批次,每批次50人)。名额分配: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单位10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基础医学院、机关各单位8人,第六医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公共教学部、后勤各单位6人;护理学院、产业各单位4人。
2.各二级工会上报的名单须经二级工会委员会通过,并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后,报医学部工会审核。
3.审核确认后的疗休养人员不得自行调剂,如本人自动放弃需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医学部工会。
三、时间、地点、具体安排
第一批:2018年7月3-5日;第二批:2018年7月5-7日。
地点:北京宽沟会议中心。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四、有关费用
工会经费和个人费用共同负担。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人身意外保险、活动费、公杂费等,在本市疗休养的参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天不超过550元。各单位应付费用按最终出团人数支付。
1.医学部本部受到医学部工会、医学部、北京大学及以上表彰的教职工会员和因公负伤的教职工会员的疗休养费用由医学部工会负担;
2.各附属医院受到医学部工会、医学部、北京大学及以上表彰的教职工会员和因公负伤的教职工会员的疗休养费用由各附属医院工会负担。
3.其他教职工会员疗休养的费用遵循个人和集体分别负担的原则,个人负担疗休养期间往返交通费、伙食费的1/2。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强化责任到人意识,加强服务管理水平,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此次工作,积极配合医学部工会疗休养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教职工疗休养的组织、服务和保障等工作。
2.本着为教职工人身安全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确保报名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身体状况适宜外出疗休养要求,无高危、重疾等(愈后康复休养除外)。各单位要负责审核并填报名人员健康状况。
3. 6月21日前,请各单位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201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参与疗休养的教职工必须提前签署《教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见附件4)。请将推荐表、汇总表及承诺书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医学部工会。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fyzhang@bjmu.edu.cn。联系人:张凤云,联系电话:82802745。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8年6月12日
附件1: 2018年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排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推荐表》
附件3:《201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报名汇总表》
附件4:《教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
附件1: 2018年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安排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推荐表》 附件3:《2018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报名汇总表》 附件4:《教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