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育人先锋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24)工字15号
各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教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医学部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职工职业自豪感和使命感,助力教职工职业发展,根据《关于开展“育人榜样(先锋)”推荐和宣传活动的通知》(京教工发〔2024〕1号)精神,医学部工会决定开展育人先锋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在践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过程中,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推荐评选奖项
教书育人先锋、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分北京市级和医学部级。
三、参评范围
(一)教书育人先锋推荐范围:医学部本部及附属医院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推荐范围:除专任教师之外,上述单位中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十大育人”体系中,直接从事相关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
被推荐人须为医学部工会会员,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曾荣获北京市教育系统育人榜样(先锋)、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或北京市师德标兵(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再参评。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全心全意为党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以德立身,以德育人,道德情操高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守职业规范、学术道德;淡泊名利,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用自身道德情操指引学生正确成长方向。
(三)热爱岗位,热爱学生,满怀仁爱之心。长期投身于一线教学实践或一线管理、科研、服务等育人岗位,身体力行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平等施教,有教无类,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教书育人,遵循规律,工作成效显著。把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因材施教,全面育人,通过多种手段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学生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善于把握和运用教育教学规律,在着力发现、培育创业创新型人才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五)敢于担当,勇于奉献,工作表现突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和拼搏精神、奉献精神,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岗位上敢于担当,主动积极承担重点、难点工作,完成或参与各级各类教改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改革等,取得良好成绩。
(六)刻苦钻研,积极创新,群众基础良好。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知识储备,积极改革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方法,完善育人方式;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望,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对长期扎根边远地区等特殊、艰苦岗位的教职工要给予适当倾斜;对近年来参与保障首都重大活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和重要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的教职工要重点加以推荐。
五、名额分配
(一)教书育人先锋
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第六医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和医学部机关,每单位可申报教书育人先锋1名。
从中择优推荐5人参评北京教育系统教书育人榜样(先锋),其中1人为教书育人榜样,4人为教书育人先锋;其余为医学部教书育人先锋。
(二)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
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和第六医院,每单位可申报管理育人先锋1名、服务育人先锋1名。直接推荐参评北京教育系统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
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医学部机关、医学部后勤、医学部产业,每单位可申报管理育人先锋或服务育人先锋1名。从中择优推荐管理育人先锋2人、服务育人先锋2人参评北京教育系统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其余为医学部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
六、评选办法
(一)单位推荐
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宣传和榜样先锋人物推荐活动,并依据推荐人选的事迹和贡献,民主推荐产生教书育人先锋、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推荐人选。
(二)现场评审
成立由医学部纪委监察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究生院、教育处、人事处、总务处、工会、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育人先锋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医学部育人先锋现场评审活动,听取教书育人先锋、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申报人事迹汇报,评分确定北京教育系统及医学部教书育人先锋、管理育人先锋和服务育人先锋建议人选。
(三)公示上报
以上奖项建议人选经医学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医学部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北京市教育工会。
七、宣传激励
(一)通过多种途径深入开展育人先锋事迹宣传,大力弘扬榜样先进精神,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育人先锋获得者优先参与医学部及上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社会实践与交流活动。
(三)优先推荐北京教育系统教书育人榜样获得者参评“首都劳动奖章”。
八、工作安排
(一)材料提交
1、《北京大学医学部育人先锋推荐表》(附件1)Word和PDF版本、纸质版一份。
2、《北京大学医学部育人先锋推荐评选活动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份。
3、个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Word和PDF版本;简要事迹材料(150字)Word版,具体要求见附件3。
4、个人证件照、工作照电子版各一张,不低于200k,最大不高于10mb,JPG格式。
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
(二)现场评审
1、定于2024年6月19日下午2:00在医学部工会召开评审会,每个奖项进行5分钟的PPT汇报(本人或他人汇报均可)。
2、各附属医院推荐的管理育人先锋1名、服务育人先锋1名不进行个人事迹汇报,由医院汇报本单位评选推荐过程,每单位3分钟。
3、参会人员为评委和汇报人,请各单位2024年6月14日之前反馈汇报人名单。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育人先锋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本职岗位表现和近年来首都重要工作当中的表现,推荐一批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榜样和先锋人物,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二)营造氛围,重在引导。各单位要及时展示榜样先锋人物事迹,并充分运用报刊、宣传栏、微信、微博等阵地,创新采用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向榜样和先锋学习的活动,形成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契机,保证实效。各单位要以此次推荐活动为契机,把师德师风建设、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能力相结合,与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展示教师风采相结合,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组织特色活动,注重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和“三全育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联系人:易慧 董惠华
联系电话:82805776 82801279
电子邮箱:byghzjb@163.com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育人先锋推荐表
2、北京大学医学部育人先锋推荐评选活动候选人汇总表
3、个人事迹材料要求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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