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优秀和先进教职工休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8)工字14号
各单位工会:
按照京工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和市总工会有关要求,市教育工会2018年安排开展优秀和先进教职工休养工作。现转发《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优秀和先进教职工休养工作的通知》,并将北京大学医学部就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人员范围
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结合北京大学医学部实际情况,本次北京大学医学部优秀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人员优先考虑获得第十届高校青教赛奖项、2016年和2018年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以及获得北京大学医学部第七届“女教职工之星”“优秀女教职工”和第五届“天使之星”的教职工。
二、 休养方案
按照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北京大学医学部优秀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为四天三晚方案(附件2)。具体行程安排如有调整,以北京市工人北戴河疗养实际行程为准。
三、 组织方式
1.按照市教育工会统一部署,北京大学医学部优秀和先进职工疗休养的时间为:7月18日出发,21日返回。四天三晚。
2.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系统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北医〔2018〕党字17号)的规定,医学部本部参加本次疗休养的教职工会员的费用由市教育工会和医学部工会(480元/人)分别承担;各附属医院参加本次疗休养的教职工会员的费用由市教育工会和各附属医院工会(480元/人)分别承担。往返交通统一安排,具体交通方式和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 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依照京工办发〔2018〕27号文件和本文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2.各单位于6月8日前确定参与市教育工会组织集中疗休养的人员名单,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ghxc@bjm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医学部工会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医学部工会联系人:胡畔 82801256 张凤云 82802745)
3.参与疗休养的教职工必须携带本人“京卡·互助服务卡”,并提前签署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附件2)。疗休养期间严格遵守疗养院有关制度,原则上不能带家属。如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携带家属参加的,必须由相关基层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自行承担无补贴全部费用。
附件1下载: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优秀和先进教职工休养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下载: 京教工发〔2018 〕3 号附件.doc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8年6月5日
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优秀和先进教职工休养工作的通知附件 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优秀和先进教职工休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