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医学部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北大医学部(2019)工字12号

各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北京市教育工会关于工会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保障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努力促进教职工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教工〔2016〕2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工会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7〕50号)、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系统教职工疗休养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医学部工会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在医学部本部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工会会员;

2.优先考虑以下人员:

(1)近三年受到北京大学及上级组织表彰的教职工会员;

(2)近三年受到医学部及医学部工会表彰的教职工会员;

(3)近三年参与援藏、援疆等支边工作的教职工会员;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相应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岗位的一线教职工会员;

(5)从事有毒有害职业的教职工会员;

(6)因工负伤和即将退休的教职工会员。

二、名额分配

1.2019年,医学部工会组织100名医学部工会系统教职工会员进行疗休养(分两批次,每批次50人)。名额分配:第一医院、人民医院、第三医院各10人,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基础医学院、机关各8人,第六医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后勤各6;护理学院、产业各4人。

2.参加疗休养人员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二级工会委员会讨论、并通过疗休养人员名单,二级工会主席签字,报医学部工会确认备案。

3.审核确认后的疗休养人员不得自行调剂,如本人自动放弃需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医学部工会。

三、时间、地点、具体安排

第一批(杭州):2019年5月13-17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第二批(青岛):2019年6月1-5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四、有关费用

工会经费和个人费用共同负担。疗休养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人身意外保险、活动费、公杂费等,外阜疗休养费用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标准执行(杭州:每人每天不超过580元;青岛:每人每天不超过560元)。各单位应付费用按最终出团人数支付。

1.医学部本部疗休养人员(受到医学部工会、医学部、北京大学及以上表彰,参与援藏、援疆等支边工作和因公负伤的教职工会员),其疗休养费用由医学部工会负担。

2.各附属医院疗休养人员(受到医学部工会、医学部、北京大学及以上表彰,参与援藏、援疆等支边工作和因公负伤的教职工会员),其疗休养费用由各附属医院工会负担。

3.其他教职工会员疗休养的费用遵循个人和集体分别负担的原则,个人负担疗休养期间往返交通费、伙食费的1/2。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强化责任到人意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指定专人专项负责此次工作,积极配合医学部工会疗休养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教职工疗休养的组织、服务和保障等工作。

2.本着为教职工人身安全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确保报名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身体状况适宜外出疗休养要求,无高危、重疾等(愈后康复休养除外)。各单位工会要负责审核并填报人员健康状况。

3. 4月19前,请各单位收集疗休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纸上),并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登记表》(见附件3),《2019年职工疗休养统计表》(见附件4)。参与疗休养的教职工必须提前签署《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见附件5)。请各医院填写《2019年职工休养费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6)。请将登记表、统计表、承诺书及费用信息统计表(仅医院提交)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报送至医学部工会。统计表及费用信息统计表(仅医院提交)的电子版发送至fyzhang@bjmu.edu.cn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2801256

 

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2019年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日程-杭州

附件2: 2019年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日程-青岛

附件3:《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登记表》

附件4:《2019年职工疗休养统计表》

附件5:《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

附件6:《2019年职工休养费用信息统计表》(仅医院提交)

 

附件1-2019年北京职工杭州日程 附件2-2019年北京职工青岛日程 附件3-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系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登记表 附件4-2019年职工疗休养统计表 附件5-职工疗休养安全承诺书 附件6-2019年职工休养费用信息统计表